去除悬浮物为主:如果只是单纯地去除水中的悬浮物,使水变得澄清,相对较低的 PAC 投加量就足够。例如,对于景观用水的澄清处理,一般投加量在 10 - 20mg/L 即可达到较好的悬浮物去除效果。
同时去除多种污染物:当需要去除水中的悬浮物、有机物、重金属等多种污染物时,需要增加 PAC 的投加量。比如在处理电镀废水时,为了同时去除重金属离子和悬浮物,PAC 投加量在 50 - 100mg/L 左右。
水温:水温对 PAC 的絮凝效果也有影响。在低温环境下(低于 10℃),水的粘度增加,胶体颗粒的布朗运动减弱,碰撞机会减少,同时 PAC 的水解速度变慢。为了达到较好的絮凝效果,需要增加 PAC 的投加量。例如,在冬季处理地表水时,与夏季相比,PAC 的投加量要增加 20% - 50%。
确定更好投加量的方法烧杯实验(小试)准备多个相同的烧杯,每个烧杯中加入等量的待处理水样,如 1L。
配制一定浓度的 PAC 溶液,例如 10g/L。
向个烧杯中加入少量的 PAC 溶液,如 0.5mL(相当于投加量为 5mg/L),然后在六联搅拌器上进行搅拌,先快速搅拌(150 - 200r/min)1 - 2 分钟,使 PAC 与水样充分混合,再慢速搅拌(30 - 60r/min)10 - 15 分钟,让絮体充分生长,较后静置 15 - 20 分钟,观察絮体的沉淀情况和上清液的澄清度。
按照同样的方法,依次向其他烧杯中加入不同体积(如 1.0mL、1.5mL、2.0mL 等)的 PAC 溶液,对应不同的投加量,进行实验并记录每个投加量下的絮体沉淀情况和上清液的水质指标(如浊度、色度等)。
通过比较不同投加量下的实验结果,找到使上清液澄清度较高、絮体沉淀效果更好的 PAC 投加量,即为初步确定的更好投加量范围。
现场试验与调整根据小试确定的更好投加量范围,在实际的水处理设施(如沉淀池、反应池等)中进行现场试验。
按照小试的搅拌和反应条件,在实际设施中投入 PAC,并对出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,包括浊度、悬浮物、化学需氧量(COD)等指标。
根据现场试验的出水水质,逐步调整 PAC 的投加量,直到达到处理效果。同时,还要考虑处理成本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因素,综合确定较合适的投加量。